(财才网)薪税服务业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及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职责研究

薪税服务业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及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职责研究

作者:张成

发表于《中国培训》2021年第10期

 

       薪税服务外包已经在国际国内企业和个人服务中得到广泛运用,且对企业提高管理效率及提升人力资本使用效率有显著的效果。本文深入地分析了薪税服务业的主要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主要构成,薪税服务业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统计制度中相关行业的对应关系、薪税服务业的主要行业主管部门及管理职责,以期对薪税服务业及薪税服务从业人员的良性发展与有效管理进行探讨。

一、薪税服务业及其从业人员

(一)薪税服务与企业发展

       薪税服务业主要业态有薪酬调查与定价,薪酬及福利事务代理、薪酬相关的税费申报代理、薪酬规划、薪酬相关的涉税规划、薪酬管理(含薪酬相关的税费管理)软件开发及应用等。有数据表明,自2016年以来,薪税服务业以37.6%的复合年增长率迅速扩张。到2020年,市场规模超过50亿元,预计2022年将超过100亿元。薪税服务业带动传统人力资源服务业务革新,并给企业内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税制改革和数字化管理创造了新的职业岗位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目的是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2018年的个人所得税法改革把薪税相关的话题带动到了之前从未有过的全社会关注的层面。随着国家税制和政策的改革调整,薪税数字化管理将是一个大方向,这样的做法有利于提高征纳效率,维护社会公平。薪税服务的改革,将会带来巨大的从业人员的缺口。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专业性的需求、巨大的市场空间,必定创造新的就业岗位。

(三)薪税服务从业人员的能力标准

       国际上,英国培训与高等教育认证(ATHE)和英国财务会计师公会(IFA)分别于2018年7月及2019年10月批准了《CCPA-Skills for payments and tax agents (简称PTA-ATHE)》薪税师国际证书项目。薪税师国际证书项目有助于培养国际化视野高阶版的薪税复合型服务人才。其中薪税师阶段基于培养人力资源与人力资本角度的薪酬与激励管理实务操作技能,国际财税阶段则是基于国际财税角度的个人收入相关的财税管理实务操作技能。总的来说,PTA-ATHE薪税师国际证书项目注重从全球视角进行薪酬管理及薪税服务从业人员的培养,有助于提升国际认可度。

       在国内,2020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布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等职业信息的通知》,明确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下增设“薪税师”工种。在此之前,2018年7月,上海财才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才网”)就已经成功研发“薪税师教育培训与测评体系”,并于2019年3月会同中国商业联合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申报了“薪税师”新职业(工种)。财才网还进一步牵头组织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中国人才交流协会、上海交通大学等单位专家开发了面向企事业单位薪酬专员及第三方中介机构薪税服务专员、薪酬经理及薪税服务经理、薪酬总监及薪税服务总监的《薪酬管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及相应的“薪酬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于2020年12月通过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审议,列入第四批“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名单。

二、薪税服务业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

薪税服务业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

       如表1所列,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分类标准,薪税服务业对应的主要门类是“L”,大类是“72商务”业,中类是“724咨询与调查”与“726人力资源服务”。因其大类是“72商务业”,这也是薪税师最先由中国商务服务业最具代表性的全国性行业协会中国商业联合会立项的原因。

薪税服务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的对应关系

       如表2所列,薪税服务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对应的主要大类是“07商务服务”及“08人力资源管理与职业教育培训服务”。\

)薪税服务业与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对应关系

       如表3所列,《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共涉及23个重点发展领域,其中8个属于ITO(信息技术外包),6个领域属于BPO(业务流程外包),9个领域属于KPO(知识流程外包)。

三、薪税服务业及薪税服务从业人员主要行业主管部门及管理职责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薪税服务业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规定“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的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工作”、“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自律理范,推进行业诚信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对会员的人力资源服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诉求,促进行业公平竞争”。

       因此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中的薪酬规划咨询、薪酬福利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业务的薪税服务机构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并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管理。相应从事上述工作的机构与从业人员也应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理。各级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也应按照规定,制定薪税服务从业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自律规范,推进行业诚信建设。目前,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等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均成立了“薪酬管理暨薪税师人才库”,其目的就是加强薪税服务从业人员的属地化后续服务,以提高薪税服务业及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准和诚信水平。

(二)税务机关与薪税服务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因此,薪酬相关的税费管理服务可以委托薪税服务机构及薪税服务从业人员代为办理。各级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等规定履行对薪税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管理职责。

       2021年2月,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上海市注册税务师协会、财才网等联合制定的《薪税师职业技能评价规范》获得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审核通过。这也是全国第一个由税务及人力资源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薪税服务业从业人员的相关规范,其目的是规范、有序地开展薪税师培训与评价工作。

(三)商务部门与薪税服务业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明确“全球服务贸易规则制定、定期编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等工作的牵头单位是商务部。《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服务贸易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也明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商务部,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因此,薪税服务业相关的服务贸易行业主管部门是各级商务部门。由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十三部委制定的《服务贸易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深化国际人才和智力交流合作,健全中国国际人才市场的服务功能,制定市场服务标准,健全市场服务规则。努力使我国成为世界优秀人才集聚高地”。因此,鉴于上述服务贸易“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国际人才和智力交流合作”要求及薪税服务业的人才需求,2019年4月,在第十七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上中国国际人才市场决定推进PTA-ATHE薪税师国际证书在中国的发展,并于2019年6月发布了《关于开展薪税师能力水平评价项目进一步提升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薪税服务能力的通知》

       薪税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因业务的跨界、融合,分别根据业务性质主要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税务机关、商务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各自履行管理职责。薪税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也需按照规定,高效、诚信、专业地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薪税服务业务。

 

(作者单位:上海财才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艾瑞咨询.2021年中国薪税服务行业研究报告[R].2021-08-05.

[2]薪税师教材编委会.薪税师[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20.

 

表1 薪税服务业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

表2 薪税服务业与《生产性服务业》的对应关系

表3 薪税服务业与《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指导目录》的对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