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
(2019年11月修订)
为了加强本市税务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税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2018年修订)》和《上海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等级认定范围
本办法所称的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是指经上海市税务局行政登记,并自愿加入上海市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税协”)的税务师事务所。
二、等级认定原则
等级认定坚持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式和程序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等级认定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等级认定权限
等级事务所分为五级,即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市税协负责A级、AA级、AAA级事务所的认定工作;AAAA级、AAAAA级事务所的认定,由市税协初审后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审核批准。
四、等级认定条件
(一)依法成立满二年并正常开展业务活动;
(二)足额缴清会费,且连续三年年检合格;
(三)近三年内无因违纪违规行为而受到处理的记录。涉嫌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事务所暂不能参加等级认定。
五、等级认定标准
等级事务所认定标准为五项,分别为:执业资质、经营规模及业绩、执业规范和社会诚信、内部管理、党建工作。认定采取项目评分制,满分100分,90分(含)以上合格。
六、认定程序和报送材料
等级事务所认定,原则上每年一次,由事务所在规定时间内自愿提出申请,市税协对事务所上报材料的完整性予以初步审核。初审后,新申请等级的事务所由市税协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结果报市税协会长专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如五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由市税协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告,同时报送中税协备案。
报送申请材料如下:
1、《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申请表》(附件1);
2、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营业执照、团体会员证;
3、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
4、事务所中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具有资质人员的汇总名单及社保个税等相关证明;
5、上年度财务报表及纳税汇总表;
6、党建工作小结
7、集团化事务所需提供对分支机构拥有实际控股权的证明材料、原所变更或注销的相关证明;
8、市税协规定的其他证明资料。
七、等级所管理
市税协向获得A级、AA级、AAA级的事务所颁发牌匾和证书;获得AAAA级、AAAAA级事务所的牌匾和证书由中税协颁发。
市税协每年对等级事务所的指标情况进行一次书面复核,复核异常的进行实地审核。确认为不符合等级的事务所,按标准作降级或取消等级处理。AAAA级、AAAAA级事务所的复核情况,按时报送中税协。
对报送资料或填报信息不实的等级事务所,扣除相关项目的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等级及下一年度的等级申请资格并通报。
本办法由市税协负责解释。
上海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9年11月26日